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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凝彩建材有限公司介绍?
徐州凝彩建材有限公司是2014-07-30在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,注册地址位于徐州市云龙区潘塘街道办事处孙店村6队350号。徐州凝彩建材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注册号是91320303313841265D,企业法人杨涛,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。徐州凝彩建材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:建筑材料、装潢材料、板材、门窗、金属材料(不含稀贵金属)、不锈钢制品、木板、五金产品、日用品、汽车配件、石材、洁具、厨具、灯具、家居用品批发、零售;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;防水材料生产、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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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理解古代缠足这一畸形文化?
缠足,是封建时代摧残妇女、***男性的一种恶俗,曾经使无数妇女尤其是大家闺秀蒙受了极大的痛苦。在近代的民主革命中,禁止缠足,放脚,成了妇女解放的一项重要内容。然而,妇女缠足究竟始于何时,又是何人首倡此种恶俗,却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定论。
中国古代封建礼教、封建道德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妇女地位极其低下,妇女被视为男人的附属品和玩物。为了迎合男人的情趣、满足男人的欲望,妇女无论作出多大牺牲都被视为理所当然的,如“楚宫之腰”就是相当典型的例子。《诗经》中说:“月出皎兮,佼人僚兮,舒窈纠兮。”舒,就是迟姗的意思。窈纠,形容走路说:“月出皎兮,佼人僚兮,舒窈纠兮。”舒,就是迟姗的意思。窈纠,形容走路好看的样子。张平子在《南都赋》中也写道:“罗袜蹑蹀而容与。”总之,古代妇女走路以缓慢行走移动为美;反之,不但不美,也不符合封建礼仪。缠足的发生,大概主要是基于这一点,但究竟始于何时呢?又是何人首倡呢?
一种说法认为:妇女缠足开始于五代。持此论的人大多引用南宋张邦基《墨庄漫录》中的一段记载:南唐王李煜有一宫女叫做窅娘,轻盈善舞,以帛缠足,使之纤小如新月一般。她穿着白色的袜子在六尺高的金制莲花上翩翩起舞。以后被其他人所效仿,开缠足之先河。到了宋代,妇女缠足的风气已经相当盛行。据《宋史·五行志》记载:宋理宗时,宫女们由于缠足,两只脚变得纤小,被人称为“快上马”;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中也记载:宣和末年,妇女缠足穿的一种尖底鞋,称为“错到底”。徐积在《咏蔡家妇》中有“但知勒四支,不知裹两足”这样的诗句。苏轼的一首《菩萨蛮》,极言当时妇女脚小的程度:“涂香莫惜莲承步,长愁罗袜临波去;只见舞回风,都无行处踪。偷看宫样稳,并立双趺困。纤妙说应难,须从掌上看。”
对上述说法持有异议的学者认为:“缠足的开始至少不迟于唐代”,也就是说,在五代以前就有了。他们引用元代伊世珍《琅嬛记》所载:“安史之乱”时,杨贵妃在马嵬坡被缢死后,当地有一位老妇人因为捡到杨贵妃的袜子而致富。她的女儿叫王飞,还拾到一双雀头履;上面嵌有珍珠,履仅三寸长。王飞将这双鞋奉为异宝,从不肯轻易给人看。据此,推论出缠足在唐玄宗时就已经存在了。《群谈***余》中有咏叹杨贵妃罗袜诗一首:“仙事凌波去不远,独留尘袜马嵬山。可怜一掬无三寸,踏尽中原万里翻。”
阮阅编的《诗话总龟》中记载了唐玄宗从蜀避难回来,为怀念杨贵妃曾经写过《罗袜名》,诗中有“窄窄弓弓,手中弄初月”之句。在唐代文人的笔下,也有了对女人小脚的描写。例如白居易《上阳人》诗中的“小头鞋履窄衣裳,天宝末年时世妆”、《花间集》中的“慢移弓底绣罗鞋”等等,反映了当时妇女已经缠足并且成为一种风气。清代内地有人到西藏,发现当地的灯具形状很像弓鞋,被称为“唐公主履”。唐公主,指文成公主。有人便认为这是唐代缠足的实证。
缠足不迟于唐代这种说法本身,也有值得怀疑的地方。有人指出,若要缠足,必须以裹脚布层层裹住,这样便不能穿袜子。马嵬坡的老妇人既然拾得杨贵妃的袜子,可见当时还没有缠足。郭若虚的《图画见闻记》中说:唐太宗命令所有的宫人穿红锦靿靴,这是一种袜筒很高的靴子,缠足的宫人,很难设想能穿着这种靴子行走。所谓“慢移弓底绣罗鞋”只是形容鞋底为弧形,鞋尖向上弓曲,就像现代的女式鞋中的一种款式。《宋史》中记载:“韩维为颍王记室,侍王坐。有以弓鞋进者,维曰:‘王安用此舞鞋?’”清代的袁枚也认为弓鞋仅仅是舞鞋而已。还有人引用唐代韩偓《屧子》诗中“六寸趺圆光致致”之句,说明当时尚无缠足恶习。唐有大尺和小尺之分,大尺相当今天的0.985尺左右,小尺相当0.82尺左右,由此推断,当时的6寸之脚也不能说很小。
《丹铅总录》认为缠足始于唐代,但《丹铅总录》一书的作者是明代的杨慎,杨慎写此书时正发配到云南充军,疏于考订,书中的讹误不少。因此,给我们揭开缠足起源之谜又增加了重重困难。因此,缠足究竟始于何时,其首倡之人是谁,至今仍是谜,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考证。
- 缠足出现于五代,在北宋时还不普及。大致由内宫传至教坊,再由教坊传至京城。再传至全国城乡。大约在北宋末,缠足风俗传于民间。到南宋时,由于皇朝南迁,缠足风逐渐由北方传向南方。
尽管南宋妇女缠足流行,但当时也有很多士大夫抨击,如车若水愤而抨击说:“女人缠足不知起于何时,小儿未有四五岁,无罪无辜,而使之受无限之苦。缠的小来,也不知何用。”直到宋末,如理学家程颐之后代等世家名族,坚持不让女人缠足,其家族聚居池阳,女人不缠足,不贯耳。直到元代,缠足方才普及民间,反尔以不缠足为耻。
那时社会的风气,倾向于那些封建统治者和一些士大夫的喜好,所谓“瘦欲无形,越看越生怜惜。”满足了一些变态男的欲望,宋代的理学家朱熹就热衷于推广缠足,作为男女隔离,“男女授受不亲”,“静处深闺”的策略。“大门不出二门不迈”,就是禁锢女子走向社会的手段。
四五岁小女孩,便用长布带子裹严脚🦶,禁止脚生长🦶,那是非常痛苦的日子,我记得老辈子人说,她痛的哭闹,父母就抱着在院子里走来走去,好把她哄睡了。有的父母心疼孩子,就有时给解开一晚上,这样的脚就能大些,会被人家笑话说,没裹好。
有的就一直缠着,只为了能够三寸金莲。为了能裹出尖尖的脚,生生把脚趾窝折了,压在脚掌下。其实那脚一点也不好看,我小时见过的,都被吓一跳,窝折的脚趾悠荡的,一点都没生气了,脚掌下硌出个放脚趾的坑,脚味太大,老话说的“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。”
缠足的女子就是残疾人似的,有的三寸金莲的小脚,你给她解开裹脚布,她就寸步难行了。别说站立天地间,就是一阵风都能吹倒了。
直到二十世纪左右,甲午战争失败,激发人们意识到了,男人卫国,家里还有太多负担了。1902年,慈禧太后颁布劝诫缠足上谕,首次官方表明态度了。
清朝入关,有“剃发令”,在武力强制下,汉族男子不得不屈服,而女子缠足也被清朝禁止,不但没有止住,反而满人女子也开始缠足了。
随着时代在进步,这些过去的恶俗也远去了。今天的女子与男子一样工作,一样运动,最美的生活就是现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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